部门职责:
1.组织制定全所学科发展战略规划、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科技资源的配置;
2.纵向民口项目的组织、策划、申报、执行、验收等全过程管理;
3.组织协调纵向民口各层面项目的建议、组织与申报,以及项目的过程管理;
4.各级“三大科技奖励”及基础民口各级科技奖励的组织与申报;
5.国家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、大仪器中心等基础类科技平台的管理;
6.负责所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、所学术年会、综合统计;
7.国际合作项目的组织、申报与管理,涉外学术会议管理;
8.科学普及;
9.研究(项目)组管理;
10.信息化,图书情报及学术期刊管理;
11.学会工作。
联系电话: